4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广东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我省将普通高考分为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并明确两类高考的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招生录取方式等。【更多】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到新时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认识到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认真研究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妥善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完善考试安全保障制度,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招生安全管理体系。要切实加强高校与高中阶段学校协同育人工作,实现高中阶段教育与高等教育有机衔接。大力推进中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劳动基地建设,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大力实施普通高中全面提升行动方案,制定我省高中课程实施和教学组织管理指导意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特别是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合理选课走班,培养学生自主选择和发展能力,主动适应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要求。
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教育、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保密等部门要出台必要的政策措施,全力支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要加大人财物等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能力建设,大力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解决高中阶段学校实施选科选考和走班教学可能出现的师资、教室、场馆、教学设施设备等资源短缺问题。
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及培训力度,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让社会充分知晓改革政策、内容和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合理预期,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夏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在每年6月按照统一高考时间进行。
外语科目选考英语语种的,考试分听说考试和笔试两次进行,听说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开学后进行,考1次;笔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进行,考1次。外语科目选考其他语种的,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进行。
■ 等级分计算以30分作为等级分的赋分起点,满分值为100分,1分1档。
■ 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的卷面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的人数比例分别约为17%、33%、33%、15%和2%。
■ 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卷面成绩,依照等比例法则,分别换算到100-83、82-71、70-59、58-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每个考生的等级分。
在广东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并提前公布。
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
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科目分别编制招生计划。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物理、历史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
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逐步增加合格性考试科目要求,职业技能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报考高职院校除体育、艺术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高职院校自主命题测试或实行网上联合测试方式,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报考高职院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直接采用高三第一学期的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成绩。
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高考综合改革后,考试科目组合将会变化,不再分文理科。考试科目按“3+1+2”(必选+限选+任选)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如此一来,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
据不完全统计发现,全国在粤招生的25366个本科专业中有约46%的专业对“1+2”选科没有任何限制,给足考生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