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柯丹洁 唐巧燕)4月23日,广东省新闻办召开广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介绍广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新高考政策包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等四大主要任务。
深度调研,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生实施
2014年上海、浙江启动第一批,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启动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广东省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景李虎介绍,《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一方面是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合理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是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据悉,此次广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经过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比较、充分论证、慎重作出决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我省高考工作作出批示和指示。分管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高中学校和高校调研,多次专门听取《改革方案》研制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在全省发放1万多份调查问卷,就高考改革涉及的选科组合、选考科目、赋分方式、考试次数和时间安排、招生录取方式等进行调查,通过广东省高考综合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改革方案》进行全面充分深入的论证,并由第三方对《改革方案》进行风险评估。《改革方案》按程序分别报省重大民生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报教育部备案同意,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四大任务,考生将以院校专业组而非院校为单位填报志愿
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习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合格考试成绩呈现方式有三种: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选择性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作为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考试成绩呈现:物理、历史为卷面分,其他4门为等级分。
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的信息管理平台。招生高校要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提前公布。
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与现行高考时间一致,考试科目按“3+1+2”(必选+限选+任选)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呈现。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
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新高考方案,在广东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并提前公布。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
招生录取方式
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科目分别编制招生计划。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物理、历史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考生以院校专业组而非院校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志愿,其组内的选考科目要求须完全相同。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最迟2021年上半年公布。
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
省教育厅公布的思想政治等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是,根据选考科目考生群体卷面分的统计分步确定的比例,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再依据每个等级的等级分区间,按等比例转换法则将考生的卷面分转换为等级分,等级分起点赋分为30分,一分一档。有一点可以肯定,考生在某门科目中的成绩排序,转换前后不会发生变化。
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要逐步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将逐步采用中考成绩和高职院校自主测试的方式进行。
四大特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方案的落地落实
我省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符合国家要求。如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二是充分借鉴试点经验。把普通高考分为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夏季高考以本科为主,春季高考以专科为主;对选择性考试科目按等比例转换规则进行等级赋分;夏季高考采用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录取模式。三是与同期启动改革省份同步。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均采用“3+1+2”的选考模式;选考科目“1+2”的赋分方式,“1”即物理、历史均采用卷面分;“2”按A、B、C、D、E 5个等级进行等级赋分。 四是体现广东特色。如合格考成绩“一考两用”,切实减少学生考试次数和减轻考生集中应考压力;考试次数和时间安排与现行的考试一致,没有增加考试的次数,没有改变考试的时间,保持了稳定性和延续性;英语一年两考,听说考试1次、笔试1次,与我省现行做法一致,但是听说分值增加到20分;思想政治等4门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办法,对每个等级人数比例和每个等级的等级分区间,根据我省考生规模及实际的实证模拟研究作了调整优化。
此次方案的出台,记者采访了高一的家长王女士,她说:“这次方案的出台对目标不明确的人比较难选课,希望相关部门做好深度解读和宣传。”景李虎厅长在会上说道,方案发布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出台配套文件、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条件保障、加强舆论引导等方面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方案的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