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佛山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方案》明确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分单列直招和公开招生进行,各民办学校主要面向所在区招生,第一轮第一阶段招生可预设不超过10%公开招生计划同步面向全市招生……
1.统一管理平台,实行“双随机”摇号
按照中央、省的要求,《方案》明确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摇号参照招生考试保密流程管理,并实行“双随机”摇号,即对报名学生随机排序后再随机摇号。
民办小学和初中招生报名在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各区制定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实施细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学校招生工作,包括统一对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在市平台公布。
2.分单列直招和公开招生,后者分两轮进行
《方案》确定,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分单列直招和公开招生进行。公开招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分两阶段实行统一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所有学校均参加第一阶段报名录取,在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继续通过第二阶段报名录取。第二轮实行补录,滚动进行,录满为止。
单列直招根据上级和市政府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施,分为政策性直招和就近入学直招,对符合条件的直招对象,在公开招生前直接录取。政策性直招原则上安排到各校的人数不超过该校总招生计划的5%。政策性直招结果向社会公示,经批准的就近入学范围向社会公布。
3.首报可选3个志愿,主要面向区内招生
《方案》明确,各民办学校主要面向所在区招生,第一轮第一阶段招生可预设不超过10%公开招生计划同步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动态调整,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相应报名学生后,剩余计划数按先区内后区外的原则自动调整。
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同一所民办学校优先录取本校自愿直升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以唯一身份报名,第一轮第一阶段可平行选报3个志愿,第一轮第二阶段可平行选报2个志愿。第一轮不具备报名资格或已报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补录。
第一轮公开招生工作在7月中旬前完成,第一轮公开招生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进行补录。所有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应当于9月10日前将学校最终录取结果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录入市平台。
4.单列直招计划,照顾优待群体
依据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援派干部人才子女等,按照公民办学校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原则,在公开招生前由市、区教育局结合报名意愿和学位情况,就近就便统筹安排学校。
此外,《方案》支持各区根据本区政府和人才管理部门的公开人才政策,参照制定本区人才子女直招办法;支持各区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补充公办学位不足,解决就近入学问题。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允许民办学校无条件直接录取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纯社会投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
结合民办学校办学实际,明确民办学校经批准可直招就近入学范围学生,其中作为今年临时过渡政策,相同社会投资举办者在同一社区举办的小学和幼儿园,可对口直招符合公开招生报名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以上录取人数在总招生计划中扣除。
5.报名6月上旬开始,严禁违规“掐尖”招生
《方案》强调,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必须严明招生纪律,不得超计划招生和进行计划外招生,严禁利用违规技术手段或通过补录、转学、插班、扩招等方式,进行“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整班扩招按照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统一组织。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入读和报到注册的学生。
方案公布同步启动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各区教育局将在完成单列直招工作后、民办学校报名前一周,公布各民办学校公开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在5月下旬开通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平台,招生报名6月上旬开始,6月下旬进行第一阶段公开招生摇号。民办学校第一轮招生与公办学校地段公布同步完成,家长自主决定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