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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印发

2022-09-26 09:15 来源:广州日报 林霞虹

  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10万元,培训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明确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及办学要求。

  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标准》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其培训项目和规模相匹配的资金投入,稳定的经费来源。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10万元,以到账实有货币资金为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正式设立时,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应当缴足,并出具有效证明。涉及联合办学的,举办者之间对办学投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对于场所,《标准》要求,设立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备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匹配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的固定场所(含办公用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培训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同时,设施设备按照培训内容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建设,对于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设备,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做好防护措施,设立警示标牌,并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基本防护用品。科学实验应安排在专用教室进行,其场地、设备、安全等要求需与中小学校实验室要求一致。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配备数据存储设施,视频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教学教研人员不得聘请

  在职中小学教师

  关于人员,《标准》规定,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执行(行政)机构,行政主要负责人行使教学和行政管理权。其中,行政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教育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70周岁以下等。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安排,充分配备教学、安全管理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0%,不得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教研人员)。其中,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持有理工类毕业证书或从事科技类相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标准》明确,培训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以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爱好、科学家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提升科学素养、拓展思维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科技创新教育和科学体验活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课程难度及进度适宜。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不得晚于21:0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科技类培训名义开展学科类课程内容。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

  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标准》规定,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在机构所在地的地市辖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家具备第三方资金托管要求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学员预付费;校外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以现金等形式收取的,应全部归集至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


编辑:唐巧燕   责任编辑: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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