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广州荔湾吊销4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2021-12-19 10:53 来源:南方plus 刘佳荣

  近日,荔湾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吊销精锐、精锐思、童荟、华文四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公告称,广州市荔湾区精锐思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精锐教育培训中心、广州市荔湾区童荟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华文教育培训中心四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收取学生学费后未履行教育义务,恶意终止办学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荔湾区教育局决定吊销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自2021年12月01日起作废。如机构对此有异议,可于公告发布的5个工作日内到荔湾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逾期不申请,荔湾区教育局将依法执行。

《关于吊销精锐、精锐思、童荟、华文四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告》附件。

  《关于吊销精锐、精锐思、童荟、华文四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告》附件。

  针对个别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问题,广州市教育局于12月10日向学生家长发出提醒:

  一、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2021年底前要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登记之前,不得擅自招生和收费。下一步,政府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建议家长在政府指导价出台前,不要新报学科类培训课程及缴费,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已于2021年11月19日起正式实施,请家长在报读校外培训机构时,务必关注所报读的机构是否按规定开展资金监管,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单据、交费发票、APP截图等资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家长可通过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等正当方式理性维权。如发现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尽可能提供证明材料。

  三、家长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下列违规开展教育培训情况的,可向属地教育部门反映:

  面向学龄前儿童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类)培训;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化整为零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编辑:翁子盈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