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柯丹洁)为积极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逐步建立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称“强基计划”)。意见提出,2020年起,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2020年3月底前,试点高校将发布年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那么,强基计划的提出,与原有自主招生方式有何区别?与2019年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是否有挂钩?
“强基计划”VS“原有自主招生方式”
根据意见,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起步阶段,教育部遴选36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内开展试点。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研究确定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业和规模。
与原有自主招生考试不同的是,强基计划的高校考核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后,这是因为高考成绩在强基计划录取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一是作为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强基计划取消了竞赛证书、论文、专利等作为入围高校考核条件的做法,以学生高考成绩作为依据。二是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强基计划改变原自主招生“降分录取”的做法,高校将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折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体现对学生更加全面综合地评价。其中,高考成绩的占比不得低于85%。
“强基计划”VS“2019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的录取依据也采用综合评价招生择优录取。即是,除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按教育部同意的招生录取模式外,其他试点高校均按照6:3:1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即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那么,有考生提出疑问,强基计划中关于“综合考核”的描述,是否跟原有的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有挂钩?是否会产生后续影响?记者就这个疑问采访了部分在广东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招生负责人。得到的回应是:政策走向无法预知,但目前该政策还没有与原有“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产生影响。可以确定的是,强基计划的推出,只是涉及原有自主招生政策的变化,并未涉及其他招录模式。
此外,相关高校招生负责人也提醒考生,2020年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相关政策尚未公布,具体政策还应以官方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