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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怀柔区一所小学在秋游前要家长签订内容为“学生在秋游时一旦出事,校方不担责”的“生死状”。秋游当天一名小学生受伤因索赔,未果其父向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后决定提起诉讼。
据了解,9月初,小辉的班主任要求愿意参加秋游的学生家长和学校签订一份协议:如果学生在秋游时发生意外,责任自负。当时小辉的父亲没有太在意,签下了“生死状”。不料秋游当天,小辉发生意外造成左腿骨折。事后,当小辉父亲和学校协商赔偿问题时,学校以提前签订“生死协议”为由,拒绝达成一致。
校方称,“为防止出现意外,我们提前签署了‘生死协议’,责任自负,校方即使有责任也是有限的。”
小辉父亲表示,孩子是在秋游时受伤的,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赔偿损失。
北京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的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校方的“生死协议”、“生死状”属无效协议,学校应承担对学生监护不力的责任,赔偿小辉的损失。
(编辑:木头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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