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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回应
“不存在这个问题,解聘是教育行业的正常流动,是为优化教师队伍”
“不存在这个问题。”龙华中心小学教导主任将此次辞退事件解释为优化教师队伍的一种方式。去年11月,深圳教育部门就提出了优化教师队伍的设想,优胜劣汰、能进能出,“解聘是教育行业的正常流动,对于部分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代课教师’,我们只能辞退”。现在“社会、家长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调入的教师有的学历达到硕士、博士”。虽然罗慧珍他们曾经获得众多荣誉,可在校方看来,这还不能证明他们具备优秀教师的能力,“有这么多荣誉证书的老师非常多,只要你工作的年限够长。”不过,他也承认,目前为止,该校从未辞退过一位在编老师。
而教育部门也给了代课老师转正的机会,校方认为,罗慧珍等4位老师没能抓住机会,证明他们的学历、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罗慧珍是一位优秀的老师吗?温自立用了五个字回答记者的提问,“她工作踏实!”
面对关外学校出现的裁员现象,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余和生律师分析说,学校编制有限,临聘老师数量众多。而这些人岗位相对稳定,工龄在10年左右的比例相对较大。趁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不少学校为规避与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往往在代课老师快满10年时,就不再与其签合同。“学校现在还可以行使自由解约权,即便辞退员工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余和生说,10年反而成了代课老师丢饭碗的一道门槛。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第20条
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第14条
(编辑:木头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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