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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校车的安全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小学生座椅及固定件的技术要求》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将于9月25日前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网站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1、“校车”是为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照管学生的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2、铰接客车不能作为校车。
3、校车应有统一的颜色(建议为黄色),在校车前后围和左右侧围应标示“校车”字样。字样颜色为黑色,字体高度不少于210毫米。小学生专用校车中儿童座椅深应为350至400毫米,高应为280至380毫米,靠背高度应不小于710毫米。
4、每个儿童座椅必须安装安全带,同时安装司机或监护人能集中打开的控制装置。
5、校车应至少安装一个监护人的座位。
6、专用校车必须提供车身上固定的装置,比如摄像头,使司机在正常状态下能看到所有学生的头部。
7、学生校车须安装应急系统,包括车门应急开启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比如,启动应急开关后,应急照明灯应立即点亮,同时声音呼救系统自动开启。应急开关、应急开门按钮附近应有醒目红色中文标识和图案。
8、校车内应装有医药箱等临时施救装置。
(编辑:木头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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