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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国早报》报道,广西宜州市一中出台的《男女同学交往若干规定》要求:“男女同学在校园内交谈,应用口头语言,不用书信、QQ、手机。正常的交往应是透明的、文明的、健康的;男女同学在交谈过程中,不允许存在任何身体接触,如手拉手、拥抱、互相拍打、攀背、接吻等不良道德行为;男女同学不能在学校餐厅或其他地方结对就餐,更不能在就餐地做卿卿我我、交头接耳等各种不道德的动作……”
“男女同学(包括学生干部)商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须在教室、走廊等灯光明亮的地方。当教室、走廊等交谈地方无其他人在场时,不能进行一对一交谈……”
据了解,宜州市一中在宣布此规定时,引起学生不满和争议,但不少家长对学校的做法表示支持,认为学校的规定不但可以阻止男女学生交往过频过密,同时可以提醒学生把精力放在学习上。
校方领导表示,曾经有学生因为早恋出现成绩直线下滑、夜不归宿的情况。同时,校规并不会影响男女学生的正常交往,因此也不存在侵犯人权的问题。
(编辑:木头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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