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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报道 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从2007年开始,凡经北京市教委批准设立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均必须进行备案。经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初审,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签署备案的意见,设置备案文号,加盖备案公章,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方可发布。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表示,他们将通过首都教育热线(www.edu111.cn/beian)发布通过合法备案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文本,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该网站查询民办学校的招生信息,并对比自己收到的招生简章,避免受骗上当。
(编辑:木头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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