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邦法院裁定该理论为宗教理念,分析称该判决是进化论针对“智慧设计论”首次法律胜利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联邦地区法院20日作出裁决,认为“智慧设计论”系宗教理念,在公立学校科学课上讲授该理论属于违宪。
本报综合报道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联邦地区法院20日作出裁决,认为生物由某种高智能设计师所设计而成的“智慧设计”论系宗教理念,在公立学校科学课上讲授该理论则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美国媒体称,这使达尔文进化论在与“智慧设计论”的论战中首次以法律的方式取得胜利。
公立学校学生曾被灌输“智慧设计论”
此次判决源自宾夕法尼亚州多佛地区学校的一根特殊“声明”:从2004年1月开始,该地区学校的九年级学生在上科学课前会听到这样一段文字:进化论作为解释生命起源的理论“并不完善”,而“智慧设计论”
是另外一种“科学理论”。声明还建议学生阅读介绍“智慧设计论”的书籍,了解其具体内容。
2004年12月,宾夕法尼亚州多佛学区的11名学生家长和“美国民权联盟”将学区委员会告上了法庭。学生家长请了多位科学界人士来证明“智慧设计论”的宗教色彩,并宣称,在科学课上宣传“智慧设计论”的做法违背了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禁止在美国的公共学校中教授创世论。
公立学校讲授违反“政教分离”原则
“智慧设计论”者一直坚称自己的理论是“科学理论”,理由是,生物如此复杂和精妙的结构不可能是自然演进的结果,而是某种高智能设计师的杰作。对此地区法院法官约翰·琼斯在139页的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没有证据能表明“智慧设计”是科学理论,“智慧设计论”者企图让宗教入侵科学的领地,其信念与基督教的某种形式类似。
“强有力的证据表明,‘智慧设计’是一个宗教观点,仅仅是创世论的翻版,而不是一个科学理论,”琼斯在判决书中写道。琼斯裁定,在公立学校的科学课堂上以“智慧设计论”代替进化论,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政教分离”的原则。
辩护律师称不服判决将继续上诉
在法庭上,学区委员会成员称,他们要求宣读声明纯粹出于教育,而非宗教目的。对此联邦法官琼斯在判决中提出严厉批评,称委员会教授该理论是“惊人疯狂”的行为。学区委员会成员自己对于“智慧设计论”理念知之甚少,“一些投票赞成教授该理论的委员承认,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一理念。”
被告的首席辩护律师称,不服判决,将继续起诉。
但多佛学区委员会中支持“智慧设计论”声明的8名委员已在11月的改选中全部落选,因此新的学区委员是否会上诉存在疑问。
分析人士称,尽管此次判决仅对多佛地区的学校有约束力,但影响巨大,将使别的地区学校更加谨慎。2005年,美国有大约25个州立或学区委员会曾经考虑过将“智慧设计论”加入其教程。
■记者连线
裁决体现对公民信仰权保障
21日晚,美国政教分离联合会就有关“智慧设计论”的判决接受了记者采访。该组织与美国民权联盟组织一同代表11名学生家长提起诉讼。
“此次裁决是宗教自由和教育的胜利”,联合会新闻发言人乔·康恩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美国政教分离联合会对于联邦法院的判决非常满意,认为该判决体现了宪法对公民信仰权利的保障。此次判决是对右翼宗教团体的有力打击,阻止这些团体企图在科学的伪装下向学生灌输原教旨基督教义。
该组织网站上的一份声明称,这一压倒性决定判决下达后,创造论者的大肆鼓吹行为应当停止。
该联合会会长巴里·林表示,判决意味着学区委员会成员无权将他们个人的宗教信仰强加给学生。
他说:“公共学校应该在科学课上教授科学。而关于宗教的决定则应该交给学生们的家长。这是一个简单的理念,但宗教右翼组织从未能理解。”
对于有此案被告称,“宪法中哪里规定了政教分离”的质疑,发言人康恩说:“的确,美国宪法中没有‘政教分离’(separation ofchurchandstate)的字样。但是美国的开国元勋杰弗逊等人早对此做出过解释。”政教分离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信仰自由,政府无权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包括公共学校在内的任何政府机构行为都不能带有宗教色彩。同时,宗教团体接受的是自由捐助,并非政府拨款,所有宗教组织在宣传宗教理念的同时也不能够利用任何政府资源。他说,历年来,美国的司法机构都完全接受这一解释多次以此进行判决。此次裁定也依据了1987年最高法院判决,神创论是宗教信仰,不能在公立学校进行教授。
康恩还表示,政教分离和言论自由并不冲突,公共学校的老师是为政府工作,因此在课堂上无权向学生宣传宗教理念,但是在工作之外,教师可以做礼拜,参加任何宗教活动。
■双方反应
论战远未结束
判决下达后原告之一,学生家长贝莉·卡拉汉兴奋地表示:“这是一个让人激动万分的决定。”美国最大的科学团体——美国科学促进会主席赖什纳随即发表声明称,琼斯法官的裁决让他们“深受感动”,科学促进会希望这一判决能阻击“智能设计”论进入课堂的举动。赖什纳说:“这一判决不仅对今后的案件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样有益于科学团体、教师和那些面临宗教入侵课堂压力的人。”“美国民权联盟”等组织都对判决表示称赞。
而美国教育界人士也指出,“智慧设计论”者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美国国家科学教育中心的常务董事尤金妮亚·斯科特说:“此次判决是对科学和教育的一大胜利。但争论就像一张水床,你在这边把它压下去,它又会在那一头起来。”
尽管被判违宪,多佛学区前委员威廉·白金汉仍然为自己的立场辩护。
他说:“我仍在等待法官或任何人向我解释,宪法中哪里规定了政教分离?”宣扬“智慧设计论”的智库——西雅图“科学和文化探索中心”对判决不以为然,并称本案法官是“无法理解伟大的激进主义分子”。该中心的发言人凯西·卢斯金仍辩称:“我认为,法官忽略了‘智慧设计’的功能。‘智慧设计’是一个科学理论,它解释说,一些自然现象是智能设计的结果,而非自然选择造成。”
卢斯金说:“在关于‘智慧设计’大争论中,这一判决只会造成很微弱的影响。‘智慧设计’的最终正确性不是由法庭决定,而是由科学证据决定……不要认为辩论就此终结,如果有任何教训的话,那就是辩论永远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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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定义科学来保卫科学
对于此次对“智慧设计”的判决,美国不少媒体给予了积极评价,《华盛顿邮报》分析指出,琼斯法官的裁决不仅仅是对科学的赞歌,更是对达尔文理论的战略保卫战。
《华盛顿邮报》称,琼斯的裁决有“合二为一”的效力,是在哲学和实际层面对“智慧设计”的有力抨击。琼斯提出了本案的核心问题,即“智慧设计”是否属于科学?并就此做出明确回答。首先,“智慧设计”提出了“超自然的设计师”,而科学的范畴只会涉及自然现象;其二,“智慧设计”在逻辑层面上就漏洞百出,而逻辑是科学最基本的工具之一。
琼斯追本溯源地指出,自从16、17世纪的科技革命以来,科学仅限于寻找自然现象的自然原因,科学也成为一门用证据而非权威说话的学科,科学的目的并非寻求所谓“意义”。相比之下,“智慧设计论”则无法提供可验证的事实,而是依靠所谓权威言论。
对于“智慧设计论”的中心辩词“不可削减的复杂性”,法官给出了强有力的反击。“智慧设计论”者认为,一些生物系统太过复杂,不可能是通过进化而来。对此,琼斯认为,“不可削减的复杂性”是一个神学理论,而且早就存在。一名神学家出庭作证说,意大利神学家阿奎奈早在13世纪就提出,任何复杂的系统都是由设计师创造的。因此,由于自然是复杂的,背后也必然有创造者。
针对生物的复杂性,琼斯甚至在判决书中举出了多个实例,如生物的免疫系统,凝血系统,甚至细菌鞭毛,都有证据证明复杂系统可以通过单独进化得来。而仅仅由于科学家今天无法解释生物系统如何进化,并不意味着他们今后无法做出解释。
事实上,正是“智慧设计论”者自己露出了“信则有,不信则无”的宗教本质:为“智慧设计论”辩护的首席专家——利哈伊大学生化学家麦克尔·贝赫在法庭上称,“智慧设计论”的可信度取决于是否相信上帝。就此琼斯法官说:“因为没有证据显示,任何科学理论的真实性与是否相信上帝有关,贝赫教授的证词证明,‘智慧设计论’属于宗教,而非科学。”
编辑:吕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