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不是“升学捷径” 艺考将改为分类录取

2021-09-25 09:29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24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

  近年来,有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及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存在脱节现象,还有部分考生和家长错将艺考作为“升学捷径”,功利性报考。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明确,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

  对艺考招生实行分类考试、分类录取,是这次艺考招生改革的一大亮点。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2024年起,对艺术类专业分三类进行录取:第一类是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类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第三类是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编辑:柯丹洁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