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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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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第二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点设置及报考点要求
广东省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立20个报考点,分列如下:
代码 报考点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4401 广州市招生办公室 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 (020)83868062
4403 江门市招生办公室 江门市环市三路20号江门市教育局 (0750)3503936
4404 湛江市招生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寸金二横路十号 (0759)3339667
4405 茂名市招生办公室 茂名市官山东路官南一街18号大院 (0668)2869009
4406 肇庆市招生办公室 肇庆市西江北路教育大楼 (0758)2829602
4407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35街区丰泽庄 (0754)8863455
4408 梅州市招生办公室 梅州市教育路3号 (0753)2180858
4410 韶关市招生办公室 韶关市西堤北路13号 (0751)8884477
4411 深圳市招生办公室 深圳人民北路深中街16号 (0755)82294044
4412 珠海市招生办公室 珠海市香洲狮山路1号 (0756)2121327
4413 中山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020)84113696
4414 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五山 (020)87113401
4415 华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石牌 (020)85213863
4416 广东工业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 (020)37627121
4417 广州美术学院研招办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 (020)84019197
4418 暨南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石牌 (020)85220045
4420 华南农业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 (020)85280066
4421 广州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 (020)86397543
4422 广州医学院研招办 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 (020)81340542
4423 星海音乐学院研招办 广州市先烈东横路48号 (020)37289797
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1、中山大学报考点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
2、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只接受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报考此两所院校的考生必须到该校报名。
3、报考建筑学需考设计绘图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
4、参加广东省招生单位"MBA联考"的考生,必须到广州大学报考点报名。
5、参加广东省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报考点报名(全省单考考生集中到广东工业大学考试)。
6、在不违背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可在网上就近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
7、按照有关规定,考生选择的报名点,也就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
第三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时间及报考流程
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日期为:2004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04年11月10日-11月14日。
报考流程为
1、报考前,考生应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阅读并了解《2005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省招办、招生单位、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并在《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
2、考生可于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然后点击"进入网上报名"。报名步骤为:(1)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2)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3)核对所填报考信息;(4)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5)必须准确记录考生本人报考的"报考号"和密码;(6)考生本人修改报名信息仅限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期间。
3、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于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网上报名考生报考信息确认步骤为:(1)报考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号"和有效的身份证件,为到场确认报考信息的考生打印报考信息;(2)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3)考生缴纳报考费;(4)考生电子摄像。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现有工作流程中,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改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因此,考生应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四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有关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从2005年起,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外语听力测试由初试调整到复试中进行。
9、从2005年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的入学考试的初试科目由4门调整为2门:外语和综合能力,将政治理论科目调整到复试中进行。
第五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05年1月22日至1月2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1月22日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22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3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1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1月23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通知初试合格的考生。
5、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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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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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06-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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