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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书考试”录取时间为5月21-28日

2020-05-12 08:58 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记者/柯丹洁 通讯员/粤考宣)5月11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广东省2020年“3+证书考试”录取时间为5月21-28日。省考试院提醒,参加春季高考“3+证书考试”招生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春季高考“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及夏季高考招生录取;被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0年春季高考“高职自主招生”录取以及夏季高考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录取。

  据悉,“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专科批次进行。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开始投档录取。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将符合报考院校及专业条件的资格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证书考试”专科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0〕3号)的规定,依据高职(专科)院校各类别招生执行计划,分别按1:1比例根据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录取投档时,根据考生投档排位情况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排位相同、志愿相同的,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志愿。

  录取结束后,如“3+证书考试”专科批次录取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以1:1比例投档,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征集志愿录取后高职(专科)院校仍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相关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在征集志愿时,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相关院校专业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尚有部分考生未进行普通高考体检。对于暂无体检数据的考生,招生院校应先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分数排位情况,按照招生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待该部分考生取得体检结果后,招生院校认为考生体检结果确实不符合录取专业体检要求的,可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将考生转录至本校其他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并报省招办备案。确实无法转专业处理的考生,可做录后退处理。录后退的考生,省招办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情况,协调后续符合条件的院校志愿录取。

编辑:罗予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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