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唐巧燕 通讯员/刘红艳 黄喆)4月20日,区域协同立法高层论坛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景文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石佑启教授等领导、专家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主任朱最新教授主持。
论坛现场
本次论坛分别围绕“区域协调发展与立法研究”、“粤港澳区域发展与法治建设研究”、“区域治理与法制建设研究”、“绿色法治与地方立法研究”展开了四场主题研讨。
区域协调发展与立法研究
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深圳大学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刘松山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副主任杨治坤副教授分别作了题为“区域协同立法的实践价值与法理意义”、“粤港澳大湾区立法协调的历史回顾、现实障碍与机制完善”、“区域协同立法的宪法法律问题”、“区域合作法:区域治理的基本法律规制”的主旨发言。
粤港澳区域发展与法治建设研究
中南大学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主任周刚志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朱孔武教授、中山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于海涌教授、广东省司法厅副处长黄涛涛博士、浙江万里学院法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易凌教授分别就“粤港澳大湾区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战略及其法治实施”、“粤港澳大湾区跨域治理的法治实践”、“中国信托立法对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协同的启示”、“法治建设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策研究”、“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协同研究”为题进行发言。
区域治理与法制建设研究
东南大学城市治理与区域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于立深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谢伟副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煜兴副教授、中山大学叶一舟副研究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立法基地专职研究员黄喆博士分别作了题为“区域发展权的国家法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水污染防治法的差异与协调”、“论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的转化实施机制——以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为例”、“粤港澳大湾区法制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区域行政协调的立法检视与规制完善”的主旨发言。
绿色法治与地方立法研究
惠州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院长易清教授、五邑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继远教授、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研究员古小东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高轩教授分别就“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立法协同机制探究”、“私有历史文化建筑及相关区域保护的权利限制及其救济——以珠三角广州、佛山、东莞、江门四市地方立法样本为研究视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的优化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例”、“论地方人大立法机制的完善——以地方立法立项为研究对象”为题进行发言。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石佑启教授希望,更多的专家、学者可以参与到立法研究工作中来,凝神聚力,积极推进我国地方立法发展、全面实现依法治国做出贡献。
与会专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