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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

2019-01-23 08:01 来源:南方网

保障城镇小区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配建,是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普惠性民办园难”“就近入园难”的关键一招。

1月22日,教育部2019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举行,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就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进行解读。广州市教育局就推动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移交工作等问题介绍经验。

小区配套幼儿园需为

公办或普惠民办

《通知》要求,城镇小区没有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通知》针对上述各项问题的整改任务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通知》明确,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各地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治理举措。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广州有效推动“转存量”

2年移交新建196 所,96.4%普惠园

近年来,广州部分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未依法建设、未依法移交的历史遗留问题,引起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广州市各部门通过合力联动,破解瓶颈难题,有效推进广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移交使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华山鹰介绍了经验。

华山鹰表示, 广州在2016年和2018年两次以政府令的形式制定了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两份政府令的颁布为配套幼儿园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广州已建设移交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196 所,其中办为公办幼儿园95所,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94 所,普惠性幼儿园占比96.4%,促进了广州学前教育的普惠健康发展。

此外,广州通过开展学前教育(幼儿园)发展策略研究与布点规划编制工作,合理规划幼儿教育布点,成果数据已纳入全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以街、镇为单位,推动各区科学预测未来三年学位缺口,“一区一策”制定年度学位增长计划,确保学位供给满足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2016年6月,广州市长就《广州市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共有189所未建或未移交》文件作出批示,要求由教育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配合,力争在三年内合力解决189宗(其中,中小学30所、幼儿园159所)未建成、未移交配套教育设施问题。截至2018年12月,159所历史遗留问题幼儿园已回收41所,其中办为公办园25所,办为普惠性民办园16所。

“广州将继续推进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移交工作,优先举办公办园,确保实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以上的目标,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期盼。”华山鹰表示。

编辑:唐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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