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
(2018年5月底前完成)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对培训机构逐一摸底,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排查中小学违规招生和教学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
(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
(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
各市要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彻底的要严肃清理整顿。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培训机构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并将培训机构办学经营信息和检查情况(含是否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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