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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佛山考生徐玉发因考博初试成绩第一不被录取而状告广东工业大学一案,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开庭,广工大否认招录过程存在违法行为和暗箱操作,请求法院驳回徐玉发所有诉讼请求。庭审共进行了一个下午,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状告学校侵犯受教育权
本案立案时,越秀区法院初定案由为名誉权纠纷,徐玉发在庭审中,明确为广工大侵犯自己的受教育权,并临时变更了诉讼请求,除要求广工大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向所有未考取的考生登报赔礼道歉、承担诉讼费外,增添判令广工大立即录取自己为该校2007年经管学院博士的要求。
徐玉发表示,自己在广工大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生招考中,初试成绩总分236分,在该专业考生中成绩排名第一。之所以最终没被录取,与该校个别领导阻挠有关。
广工大认为徐玉发说法没有证据且与事实不符。广工大认为,该校在今年博士招生过程中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不存在违反招生简章和相关法律。7月3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在向徐玉发回函时也表示,广工大招生工作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
校方:两轮复试均倒数第一
庭审中,徐玉发出示了广工大招生简章、复试通知、媒体报道等证据,并指出广工大招生中存在笔试成绩不书面通知、复试方式方法不提前公布、招录结果不公示等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他表示,广工大招生简章没有要求复试时需要加考笔试,而且根据第一轮复试结果,自己也应该被录取,但该校为录取另一作为该校员工的闵姓考生,就让自己和闵姓考生又参加一次复试,最终将自己淘汰。而被录取的5人中,4人为广工大职工,这是一种欺诈行为。
广工大答辩时称,对于安排两次复试的原因,恰恰是想给徐玉发机会。因为徐玉发初试成绩第一,但第一轮复试时成绩却倒数第一。由于闵姓考生与徐玉发复试成绩相差较小,经讨论后决定对二人组织第二轮复试。第二轮复试后,闵某总成绩高于徐玉发,最终录取了闵某。
徐玉发要求广工大出示原始证据,被广工大拒绝。法庭表示暂时不考虑调取。
(编辑:木头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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